商务部:对从美国进口聚醚的反补贴案件的调查
2020年6月23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(以下简称商务部)收到南通兴辰合成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申请人)代表国内聚醚行业正式提出的反补贴调查申请。申请人要求对原产于美国的聚醚的进口进行反补贴调查。根据"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"第16条,商务部于2020年7月29日邀请美国政府就反补贴调查事项进行磋商,并于8月11日与美国政府进行了磋商。
根据"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"的有关规定,商务部审查了申请人的资格、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、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、调查产品申请对国内工业的影响以及申请调查的国家的有关情况。
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,根据"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"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,申请人和配套企业的聚醚总产量占2017年、2018年和2019年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主要部分。
申请书称,调查产品得到美国政府补贴,共有145项补贴可受益于美国聚醚工业(企业)。商务部经初步审查后认为,该申请载有"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"第14条和第15条规定的反补贴调查所需的内容和相关证据。
根据上述审查结果,根据"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"第十六条的规定,商务部决定从2020年8月14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聚醚进行反补贴调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