除了投资者群里都是“托” 团伙以虚拟货币诈骗

2020-08-28 10:28   来源: 互联网

        八月二十七日(郭启宇苏立豪)比特币、火币等虚拟货币近年来在一些投资者中流行起来,许多人因为所谓的巨额利润来投机"虚拟货币"。记者二十七号获悉,杭州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受理了多起虚拟货币诈骗案件。经过初步调查,近一百人被骗,涉及数千万元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去年11月,赵先生报告说,他在这款手机应用上的资金无法收回,金额接近580000元。赵先生收到了微信朋友"AA"的推荐,要开设一个虚拟货币投资课程。点击后,赵先生与"老师"和其他投资者一起加入了微信交易所集团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在讲座过程中,"老师"不时介绍每个人投资虚拟货币。通讯小组的许多朋友也发现,虚拟货币在投资后增长得很好。被感动的赵先生主动与"AA"联系,询问情况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在"AA"的指导下,赵先生下载了Okex(比特币交易平台)软件,并在该平台上花了3万元一次购买了4189.94枚火币,然后将火币放入"aa"提供的应用程序平台,通过该平台购买指定的虚拟货币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短短三天内,赵先生投资的虚拟货币的价格"上涨了几倍",赵先生在平台上投资了580000元。然而,当他决定兑现一些虚拟硬币时,发现钱已经被冻结了。当晚,原来活跃的微信交换集团也突然解散了,"老师"和AA"小组无法联系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经过调查,赵先生被一个在中国境外的诈骗犯罪团伙欺骗。通过"杀猪板"模型,他与一位"名师讲课"建立了一个圈,以获得受害者的信任,然后诱使受害人被虚假的高收入所愚弄,并将购买的虚拟货币放入该团伙建立的虚假平台中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一旦投资者进入预先成立的微信交易所集团,该集团成员将负责发送现场链接,并根据先前的分工,冒充股东讨论市场。被告孙中山是其中一个分组的成员。通过上述手段,孙中山和他的团队成员诈骗了超过460万元人民币。除孙氏集团外,参与此案的其他集团总计超过620万元人民币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一旦资金投入虚拟货币交易平台,投资者往往很难提取或以其他方式收回现金。萧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院检察官任启东表示:虚拟货币不具备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,在中国也没有合法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,任何人在中国发行、销售、交易虚拟货币、诱使投资者通过各种渠道投资虚拟货币都是违法的。

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目前,该团伙中已有五人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起诉,案件正在审理中。

责任编辑:faf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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